曾都区多措并举深化涢水街道体制改革

为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深入开展“四区”建设,湖北随州曾都区积极推进涢水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全面理顺街道管理体制,科学配置机构职能,提升区域管理效能,加快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统筹协调。成立涢水街道筹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书记、区长担任组长,下设综合协调组、组织人事组、信访维稳组、执纪执法组、涢水筹备组等5个工作组。区委领导牵头召开专题会议、涢水街道筹建工作动员部署会,细化专班职责,制定时间表、明确任务分工和责任主体,将完善街道管理体制的主要任务细化分解为22项具体项目,强调在涢水街道相关机构未设置到位前,东城街道、南郊街道及相关部门要继续代行职能,做到无缝衔接,遇到重大情况和问题及时召开会议进行研究。

二、推动资源下沉,完善体制机制。广泛听取街道、相关部门的意见反馈,形成了《曾都区涢水街道体制调整有关机构及人员编制转隶工作方案》。设置涢水街道党群服务中心、涢水街道社区网格管理综合服务中心、涢水街道综合执法中心,为涢水街道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依据“依法下放、应放尽放、宜放尽放”原则,下放延伸派驻机构、转隶人员,将区直部门延伸派驻街道的人社中心、水管站、林业站的机构职责及人员编制下放街道。用好编制调剂“减上补下”政策,加大编制调剂下沉力度,除统筹机构下放划转的人员编制外,增核涢水街道行政编制14名,增核涢水街道所属事业单位编制13名,使基层有人有物有权,保证基层事情基层办、基层事情有人办。下一步市场监管、公安、财政等区直部门将增加派驻人员到涢水街道,全力充分保障涢水街道发展之需。

 三、找准职能定位,理顺职责关系。在原城南新区管委会管理体制调研中反映出一个重要问题:现行法律法规直接赋予城南新区管委会的行政权力不多,缺少安全生产、城市管理等领域行政执法权,难以有效制止一些违规违法行为,而上级执法部门因下沉力量不足,导致基层“看得见管不着”和“管得着看不见”问题并存。通过改革管理体制、明晰职责任务、理顺权责关系,既让基层减负,更为基层赋能。一是依法确权。参照《曾都区街道职权清单和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曾政发﹝2021〕1号)向街道赋权229项,行政执法事项166项,依法确定涢水街道行政管理权限、公共服务职能及执法主体地位;二是精准赋权。协调市、区住建、城管、农业、民政、规划等部门与街道充分沟通,明确街道赋权事项职责边界,签订赋权承接确认书;三是实施准入。持续完善街道职责准入制度,要求区直部门原则上不得将职责范围内的行政事务自行委托或者交由街道承担,确需委托或者交办的,充分听取街道意见后,按程序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