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入法,引领市民向上向善
4月18日,随州市人大常委会举行《随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主题新闻发布会,解读《条例》的必要性、形成过程、主要内容及特点等。
“《条例》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旨在以法引领市民向上向善,进一步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随州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王定志说。
该《条例》将于2022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为什么要“促进”
——推动随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法治化
文明行为促进是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与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提高城市品位密切相关,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环境保证。
近年来,随州市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为抓手,积极开展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明显提升,但一些不文明现象依然存在,且市民反映强烈,亟需通过立法予以规范。
随州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海涛说:“实行文明入法,将基本道德规范转化为法律规范,是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适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现实要求,也是推动精神文明建设法治化的时代需求。”
《条例》是随州市制定的首部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地方性法规。从起草到正式出台,历经一年多的时间,经过多次调研、修改、审议等,目前《条例》已由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并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全票批准,将于2022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制定过程中,有关专家学者、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提出意见建议,体现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是我市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法治实践。”王定志说。
具体“促进什么”
——明确11个方面的行为规范和2大方面的倡导行为
《条例》具体要“促进哪些行为”?聚焦全市文明建设难点和群众关切热点,《条例》从热爱祖国、公共秩序、公共环境卫生、文明有序出行、社区公共文明、乡风文明、家庭美德、文明旅游、文明就医、文明上网、文明养犬11个大的方面,明确了公民需遵守的行为规范;从弘扬社会正气、传承优秀文化和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两个大方面,明确了鼓励倡导的行为。
不同于以往重在明确“不能做什么”的“管理禁止型”立法,此次《条例》为“促进激励型”立法,着眼“应该做什么”,注重引导和倡导市民追求文明行为。 “长期以来,促进公民自觉践行文明行为大多以教育引导为主,刚性约束不够。《条例》运用法律武器,明确了公民的行为规范和从道德层面倡导的行为,具有鲜明的规正和导向作用,为制止不文明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王海涛说。
坚持“问题引导立法、立法解决问题”,结合广泛调研、征集的情况,《条例》针对市民反映强烈的噪音扰民、驾驶机动车不礼让行人、不文明养犬、互联网租赁车乱停乱放等不文明现象,进行了详细的明确规范,并设定了处罚标准,使《条例》在依靠教育、劝导、激励等“软引导”的同时,兼具依法治理的“硬约束”。其中,《条例》对跳广场舞、室内装修等活动的禁止时间作出了明确规定。
如何保障“促进”
——全民广泛知晓、全社会共建
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围绕“怎么促进”,《条例》明确了相关责任主体在推进文明行为促进中的职责、措施。
据介绍,随州市将建立健全文明行为促进目标责任制、文明创建机制和奖励帮扶机制等强化制度供给,教育、公安、城管、卫健、网信等重点单位将梳理完善各自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中的主要职责和重点任务,窗口服务行业、物业、景区景点等场所经营管理单位和共享车辆经营企业等特殊行业将突出示范引领作用,同时注重建立不文明行为举报、记录和通报机制,突出社会监督,引导全社会参与共建文明社会。
《条例》第三条规定“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应当构建党委领导、政府推动、社会共建、全民参与的促进机制”,首次将党的领导写入随州市地方性法规,为党委加强对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的领导提供了制度保障。
随州市委宣传部文明创建综合科科长罗成表示,当务之急是充分利用各媒体平台资源,多形式、多渠道宣传《条例》,确保全社会知晓明了,为《条例》的贯彻实施打下坚实基础,促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来源:湖北文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