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培训会议召开

4月20日,我区召开《随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培训会议。

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刘秀峰出席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廖富国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随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重要意义。《条例》的出台是对随州地方性法规空白的重要补充,将进一步提高我市地方性法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法制水平。《条例》的出台为创文创卫工作奠定了法规保障,标志着我市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进入了法制化、规范化新阶段,有力推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和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为我区创文创卫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规保障和支撑。《条例》的出台有利于进一步引导市民提升文明素养,通过正向引导和反向约束,不断提升城市软实力。

会议要求,要以《条例》为抓手,促进精神文明创建。各地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发动,快速普及宣传,创新宣传形式,提高《条例》知晓率,推动《条例》深入机关、深入社区、深入人心。各相关部门要吃透《条例》内容和精神,提前做好法规正式执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要以执法促创建,软硬兼施,把《条例》规定与创建工作要求深度结合,以实实在在的创建成效彰显《条例》法规价值。要认真履行《条例》赋予的法定职责,严格落实《条例》的相关要求,要加强统一领导,发挥专门机构牵头抓总的作用,形成政府主导推动、人大监督检查的工作格局,有效发动基层全员参与,为“四区”建设贡献力量。

图文:洪瑞

编辑:洪瑞

审核:运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