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能动履行合法性审查职责

区司法局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结合,建立健全区政府涉法事务合法性审查制度机制,创新工作举措,强化组织保障,能动履行合法性审查职责。2023年以来,共办理区政府涉法事务139件,提出法律意见312条、法律建议130条。

区司法局全面承接区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合法性审查工作,全面细致梳理散见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中的有关合法性审查要求,有力保证了审查质量。

区司法局强化机制保障,制定区政府涉法事务合法性审查内部工作流程;推行“内外结合”“双审双核”制,即每项涉法事务安排五名具体审查人员,其中内部法律顾问1名、区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4名,合法性审查意见由股长、副局长先后审核后再报局主要领导审签;对于重大、疑难涉法事务,建立并完善集体研讨机制;同时,实行送审部门初审制,即要求送审部门开展合法性初审并出具意见,作为合法性审查的前置要件。通过这些机制,构建起合法性审查的“多重保险”,确保高质效审查每一件涉法事务。(马贻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