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讲解分析的很到位,确实是我们在政策的理解上有偏差。”近日,曾都区财政局收到一则采购项目投标人的投诉。经审查,该投诉符合政府采购投诉的条件和程序,并在当日正式受理。征得双方同意后,同步启动调解机制,经过调解处理,给出投诉双方满意的答复,投诉人主动撤销投诉。
为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强化政府采购全流程监管,区财政局制定并印发了《优化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处理机制工作方案》《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等文件,就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的接收、受理、调查、答复、签收等环节事项做了详细阐述,为高效处理政府采购投诉、有效化解政府采购矛盾纠纷,建立了先调解后处理、调解与处理并行的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新模式。
一是投诉渠道全公开。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投诉方式、电话、地址及邮箱等信息,减少供应商投诉跑腿的次数。
二是实行投诉专人负责制。要求必须在法定时间内对投诉人进行有效回复,提高投诉审查、受理、处理效率,并建立投诉处理登记台账留档备查。
三是投诉流程规范化。印制政府采购质疑与答复、投诉及处理流程图,统一质疑投诉文书模板,提高工作质效。四是推进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针对政府采购活动中代理机构、供应商的不良行为,及时予以记录、处理,切实保护政府采购人的合法权益,净化政府采购市场环境。
截至目前,已累计处理6起质疑,经过提前沟通,化解争议5起,仅收到供应商投诉1起,现已通过调解双方签署政府采购调解协议并撤回投诉。下一步,区财政局将加强采购业务培训,完善质疑投诉处理机制,打造公开、公平、公正、优质高效的政府采购营商新环境。
文字:周厚礼 王解敏
编辑:楚豫
责校:文静
审核:运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