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召开。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吴家明主持会议,副主任张卫洪、章世家、付元国、张周平、王新光出席会议。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邱立平,副区长熊龙波,区法院院长严贤超,区检察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的报告和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草案)。会议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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