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区启动辖区内52处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工作安全督察与执法工作督察。
通过此次督察,区文物局全面了解和掌握文物保护单位本体状况、安防、消防设施配备情况、周边环境以及管理使用情况。与文物安全巡查员见面,对巡查员的选择配备和履行责任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向文物保护单位所在地的党委宣传委员、文化站长、村干部、巡查员以及当地群众宣传文物保护知识,提高全民文物保护的意识,进一步明确各级各类人员的职责。
此外,该局对全区文物安全保护有保护范围、有保护标志、有记录档案、有保管机构工作,以及“一处一策”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工作推动,文物安全隐患整改、文物安全责任制推进等工作进行全面督办检查。
图文:张明寒
编辑:春丽
审核:林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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