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致全区人民的公开信

全区广大人民群众:

黑恶势力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必须坚决依法予以打击。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的部署要求,区委决定,自2018年1月起,在全区开展为期3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净化社会治安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这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打击重点是: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1、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

黑恶势力的存在影响到每个人的利益和安全。扫黑除恶,人人有责。我们真诚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对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积极检举揭发,提供线索。大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向曾都区有关部门提供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1、信件举报。可直接寄信曾都区政法机关进行举报,电子举报邮箱:szzdshb@163.com;

2、电话举报。可直接拨打区纪委(0722-3062496)、区委政法委(0722-3062213)、区公安分局(0722-3063012、3063033)、区检察院(0722-12309、3310054)、区法院(0722-3263599、3262670)或者辖区派出所报警电话举报;

3、现场举报。可直接到曾都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各镇、办事处、管委会举报,或到辖区派出所举报。群众举报并查实的,将视情予以1000元至20000元的现金奖励。受理单位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举报人及其家属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亲友当中有黑恶势力犯罪人员的,我们应当积极规劝其尽快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相反,对拒不投案自首、继续为非作恶的,将坚决依法从严从重打击。对纵容、包庇犯罪嫌疑人或者为犯罪活动提供便利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充当“保护伞”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坚决依法依纪查处,不管涉及到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朋友们,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是我们大家的共同责任,建设“产业强区、生态富区、法治新区、文化名区、幸福美区”是我们共同的目标。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动员的倡导者、参与者、执行者,积极主动引导家属、亲朋好友和身边群众,全面参与到扫黑除恶工作中来,全区上下共同努力,为彻底扫除黑恶势力,打造更加平安的曾都贡献自己的力量。

曾都区纪委监委

曾都区委组织部

曾都区委政法委

曾都区人民法院

曾都区人民检察院

曾都区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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