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区是全国生猪调出大县,畜禽养殖数量多,畜禽养殖方式正在由传统的农户散养模式向规模化、标准化的现代化养殖方式转变。全区现有规模养殖场(小区)1568个。拥有1家国家级畜牧产业化企业、22家省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34家市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55家区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1家万吨以上饲料加工企业、2家猪牛肉屠宰企业、2家蜂产品加工企业、59个畜牧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近年来,曾都区按照省、市安排部署,积极探索构建科学完备、运转高效的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建立了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对本地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负总责,牵头抓,有关部门各尽其责的工作机制。落实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收集体系建设任务,率先在全市建成第一个镇级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收集中心和第一个大型生猪养殖场无害化处理场,并督促辖区定点生猪屠宰场所全面提档升级,配备了病死猪焚烧炉、畜禽粪污沉淀池等必要的无害化处理和污染治理设施设备。在完成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收集体系建设中走在全市前列。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落实三个责任,保障措施,整体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
一是落实区级统一领导责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4〕47号)文件下发后,我们采取文字报告、口头汇报、工作信息报道等形式,第一时间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上级文件、会议精神、领导讲话和相关要求,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积极争取领导重视和支持,区政府及时下发了《曾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通知》(曾政办发〔2015〕30号)文件,统一部署和安排了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有关事项,明确了工作责任和任务,建立了部门之间协调作战的工作机制,并统筹规划和合理布局了全区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体系建设任务,成立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谁处理、补给谁”的原则,建立了与养殖量、无害化处理率相挂钩的财政补助机制。并从全国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中列支财政预算170万元,由区财政局、区畜牧兽医特产局等部门统筹专项用于病死畜禽收集体系建设。同时,将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纳入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考核内容,实行量化管理。半年一考核,年度一验收,逐级传导压力、层层压实任务、倒逼责任落实。
二是落实镇办属地管理责任。区政府还明确了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对本辖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负主责,负责督促养殖场(户)履行第一责任人的义务的属地管理责任。同时明确了病死畜禽收集体系的建设任务,由各镇办根据当地畜禽养殖、疫病发生和畜禽死亡等情况,统筹规划和合理布局,协调落实收集点选址、征地,实行谁分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做到按有关规定对病死畜禽及时进行处置。
三是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将生猪饲养、屠宰、经营、运输的所有单位和个人作为落实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加强管理和引导,与养殖企业和大户签订承诺书2548份,明确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主体责任和应尽义务,不断夯实基层基础。
二、借鉴学习,探索尝试,科学谋划收集体系建设蓝图
一是组织人员赴外地学习。通过多次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先后赴宜昌、襄阳、安陆、宜城、天门等地考察学习,回来后,结合我区实际,组织专班人员进行反复讨论论证,最终确定我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建设形式。二是确定镇办和养殖场大胆尝试。按照全市部署,积极探索,确定试点,首先在万店镇率先在全市建成第一个镇级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收集中心和第一个大型生猪养殖场无害化处理场。经过镇办和养殖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所试点建设及运行示范,对照外地经验,结合实际,为全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收集体系合理建设提供科学的决策。三是合理规划各镇办收集站点建设任务。区政府统筹规划和合理布局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体系建设内容。指导和督促各地按要求完成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体系建设内容,规定每个镇均筹划建一处冷库容积最少达到25立方米以上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收集站,养殖量少的相邻镇(办事处、管委会)合建一处收集站收集站;另外,将畜禽养殖场责任落实到位,规定年出栏生猪30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自建一处冷库容积达到10立方米以上的病死畜禽收贮点;其他规模养殖场(户)通过自建设施或委托处理纳入无害化处理体系。实行“镇办设站点(大场设点)、农户申报、流动收集、集中处理” 的病死畜禽运行模式,实现构建科学完备、运转高效的覆盖饲养、屠宰、经营、运输等各环节的区、镇(办)、养殖场(村)三级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收集体系。确保全区病死畜禽全收集、全处理、全覆盖的目标任务的完成。
三、广泛宣传,合力共为,建立高效运行有效机制
(一)大力宣传,营造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浓厚氛围。加大对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强化生猪饲养者、屠宰厂(场、点)举办者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责任意识。通过培训和以会代训等方式,增强其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从源头做好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宣传标语、宣传单等宣传工具,积极宣传开展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重要意义,引导全社会支持、关心、参与此项工作,为推进动物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今年元月份在全区开展了“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暨《湖北省畜牧条例》宣传月”活动。在江河、湖泊、水库等水域周边,街道、农村主干道,无害化处理场、养殖场(小区)、农贸市场、屠宰场、动物检疫报检点等场所张贴宣传挂图2000余份,悬挂宣传牌1300个,刷写宣传标语3000余幅;发放养殖场、养殖专业村、散养户、畜产品经营户《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宣传册》1860本和《湖北省畜牧条例》1950本,确保无害化处理政策宣传进场入户。
(二)建立全天候转运体系。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收集是一项崭新的工作,我区通过探索建立“逐级报告、及时收集、妥善转运”运行机制,坚持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建立高质高效运行体系。一是建立区级动物无害化处理收集中心。区动物无害化处理收集中心统筹全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收集工作,目前,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收集中心已于2015年5月8日竣工挂牌,该收集中心设有办公室、厨房、宿舍、物资储藏室、冷库、洗手间、车库等,其中冷库容积达到27立方,可一次收集冷藏病死猪300头左右。并配有全封闭病死畜禽收集专用冷藏车一辆。二是建立全覆盖收集站点。我区当前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重点是建设收集站点,预计2016年上半年完成6个镇(办事处、管委会)收集站、18个大型养殖场完成收贮点建设任务。同时落实各镇(办事处、管委会)收集站必要的工作人员和工作设备,配备全封闭专用车辆。实现24小时对辖区内规模养殖场收贮点、屠宰场、公共场所和农户散养、随意丢弃的病死猪转运收集任务。
(三)收集体系运行方式。我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实行“户报告、镇收集、区转运、市处理”模式, 坚持便捷、高效的原则,根据病死畜禽发现地不同,实行分类处理。由各镇办防疫监督组向社会公布受理电话和联系方式,方便群众参入。各镇办防疫监督组接到报告后,安排收集站收集人员采用全密封专用运输车及相应的密封袋,派人、派车到各养殖场病死畜禽收贮点或指定受理地点,将病死畜禽统一收集到镇办收集站,并逐项填写详细完整的申报受理信息,每日报区无害化处理收集中心。区无害化处理中心根据各镇情况,及时将病死畜禽转运至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集中处理。并清查病死畜禽数量,核对入库记录,填写出库记录,与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办理病死畜禽交接手续。同时,进一步加强屠宰环节监管,督促每个屠宰场建设1个高温焚烧炉,对屠宰环节检疫发现的病死猪由驻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出具《检疫处理通知单》,实行就地焚烧处理,严防病死猪上市流通。最终实现病死畜禽全收集、全覆盖、全处理的目标任务,形成运转高效的运行系统。目前,因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未建,我区已与天门市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签订协议,委托该中心暂时集中处理。并为今后全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运行积累经验。
四是加强部门协作,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区政府高度重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专门召开了由区畜牧兽医特产局、区财政局、区国土局、区农机局、区公安分局、区食药监局、保险等部门参加的专题会议,对收集体系建设用地、建立财政补助机制、设施设备补贴、违法案件查处、保险理赔等工作专门征求了各部门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有力地推动了部门之间协调作战、合力共为完成病死畜禽收集体系建设任务。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加大与食药监、公安部门互通信息,联合执法行动,对病死畜禽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的打击。这些有力地措施的逐步完备,着力推动了全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有效机制的建立,确保了全区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卫生安全,保障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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