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按照中央依法治国办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安排,从2021年起,省委依法治省办每两年开展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梯次推进、辐射带动,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2023年5月,省委依法治省办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启动第二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按照客观公正、公开透明、杜绝形式主义、务求实效的原则,经过自愿申报、市(州)初审、第三方评估、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建议、社会公示等程序,经报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批准,现决定对第二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单位)和项目予以命名。
获得示范命名的地区(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获得示范命名作为新的起点,加强总结提升,再接再厉、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善作善成,确保示范创建经得起时间、实践和历史检验。全省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对示范地区(单位)和项目的宣传报道、指导监督、跟踪评估和支持保障,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激发法治政府建设内生动力,以更大力度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我省实施方案,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擦亮法治政府建设的“金字招牌”,增强人民群众法治建设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湖北,为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中共湖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
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1月22日
第二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单位)
(按行政区划和政府部门序列排列)
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单位)
(21个)
武汉市江岸区
武汉长江新区武湖街道
黄石市
十堰市
郧西县
十堰市郧阳区
保康县
谷城县城关镇
枝江市
当阳市
宜昌市夷陵区龙泉镇
荆州市
石首市
荆门市
孝感市
孝昌县
英山县
黄梅县小池镇
咸宁市咸安区
随州市曾都区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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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都区坚持强筋固本夯基础、求实创新拓发展,法治政府建设特色鲜明、亮点突出,相关工作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15项,其中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覆盖全省推广、普法工作被授予“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以关键少数为要
助推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区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每年组织召开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工作会,总结经验、查找短板、推动工作。举办会前学法和学法考试等活动,邀请专家教授进行法治授课。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现述法制度化、全覆盖。依法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综合考评指标体系。
以政务服务为基
助推放管服改革提质增效
曾都区持续流程再造,创建“曾速办”品牌。开展“区长走流程·解决问题面对面”活动,深化企业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推动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综办”效能升级,实现从“可办”向“好办”“易办”转变。网上公开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166个事项,下放行政职权229项,形成了权责一致、分工协作、高效运转的政府职能体系。
以规范执法为本
助推执法效能稳步提升
曾都区成功探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1+2+5+N”的框架体系,“公开”公示格式化,“记录”留痕清单化,“法制”审核流程化。从规范街道办事处执法权责清单、执法格式文书、执法规范用语等方面入手,逐步规范执法标准,全力激活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神经末梢”。建立健全专项整治、全面监督、涉企案件评查、严格考核相衔接的一体化执法监督体系。
以纠纷化解为根
助推基层治理成果共享
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联合纪委监委、政协、人大、法检两院在村(社区)推行“清风夜话”“家常点”“板凳会”“咵一咵”等活动,邀请村(社区)五老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委员与村民共化矛盾纠纷,创新开展“逢四说事、逢事解事”“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活动,发挥“三调联动”的作用,以矛盾纠纷化解“小切口”撬动基层治理“大提升”。自2021年以来,年均调解矛盾纠纷3000余件。曾都区人民调解中心成立一年来,已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070件,司法确认730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9%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