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多地出现清明祭扫引发火灾,有人因此获刑!

一年一度春草绿

又是一年清明时

然而每年的清明期间

都是火灾高发期

随着扫墓祭祀高峰来临

近期因烧纸、焚香

而引发的火灾事故时有发生

荆门漳河

3月13日,荆门市漳河新区漳河镇付集村八组树林起火,现场过火面积约300平方米。

同天,漳河新区漳河镇同乐村七组野草起火,过火面积约400平方米。经初步了解,基本确认两起火灾事故,因祭祀、祭拜烧香、燃放鞭炮导致。

襄阳南漳

3月12日,南漳县清河管理区某村附近的山上,路人祭祀后产生遗留火种,不慎引燃干枯杂草引发火灾,过火有林面积约20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计2000元,无人员伤亡。

陕西安康

3月14日,汉滨区五里镇一村民为其已故亲人上坟祭扫时不慎引发森林火灾。此次火灾过火面积458.24亩,造成大面积森林被毁,公安机关以涉嫌失火罪依法对该村民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湖北消防提醒您

上山祭祖不要使用明火

一旦造成火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犯失火罪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野外用火的危害大

请认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文明祭祀,杜绝火患”

有哪些需要注意

点击下图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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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气候多变,风干物燥

火灾易发、高发

所以无论出去踏青还是扫墓

都不要忽视了消防安全

发现火星一定要及时扑灭

如果火势控制不住

一定要及时拨打119电话报警

来源:湖北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