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事关你的城乡居民医保

11月18日,曾都区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工作推进会召开。

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开始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参保缴费事宜吧!

图片来自新华网

一、征缴范围

曾都统筹区域内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外的所有城乡居民(包括在校大学生、普通中小学校学生、中职学校学生、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和学龄前儿童)。

二、个人缴费标准

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为350元。

三、参保缴费期限

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正常参保缴费期限为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外出务工或返乡居民续保缴费时间可延长至次年2月底。新生儿、大学毕业生、刑满释放人员、现役退役军人、因工作原因职工转居民的务工人员、纳入动态监测的低收入人群等特殊群体可中途参保,除以上情况外逾期不再征收2023 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四、缴费方式

线上缴费方式:湖北税务手机 APP(楚税通)、湖北税务电子税务局、鄂汇办手机 APP、代征银行手机APP。湖北税务手机 APP(楚税通)可采用银联卡、支付宝、微信、云闪付等多种渠道进行支付。

线下缴费方式:代征银行柜面缴费、村组(社区)收缴归集缴费、自助办税(费)机缴费。

五、参保资助

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610元,个人缴费标准350 元。对于非本地户籍参加当地居民医保的,当地财政按当地居民相同标准给予补助。

困难群众2023 年度参保资助标准:城乡特困人员、孤儿全额资助;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返贫致贫人口320 元/人;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包含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和突发严重困难人口)175 元/ 人;未纳入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稳定脱贫人口70元/人。

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经核定的特困家庭夫妻及其伤残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所需个人缴费资金给予全额资助。


区委常委、副区长黄河出席会议并讲话,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廖富国主持会议,区政协副主席靳文宝出席会议。

图文:晓萱

编辑:晓萱

审核:运来